关于印发贵港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9月29日,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贵港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实施方案(2018—2020年)。其中包括:
1、严格新建项目准入。新建涉气项目按照规定实施大气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重点控制燃煤项目和工业窑炉,从环评、立项、规划、土地源头上控制新增大气污染源;
2、有序推进城市规划区工业企业搬迁改造。2018年12月底前,公布已明确的企业退城时间表,推动实施一批钢铁、建材、化工等重污染企业搬迁工程;
3、严控“两高”行业。加快淘汰钢铁、化工、有色金属冶炼等行业的落后产能和过剩产能;
4、持续实施“散乱污”企业整治。按照“先停后治”的原则,分类实施关停取缔、整合搬迁、整改提升等处置。重点整治铁合金、化工、陶瓷、铸造、碳酸钙粉体、石灰窑、石材加工等,并于2020年底前整治到位。